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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检在行动丨揭牌!检警协作模式再升级

清远检察 清远检察
2024-10-11




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》,4月22日,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举行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揭牌仪式。在副市长、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雷虎的见证下,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刘春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汤方文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,全面开启“检警协作”新模式。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干警参加仪式。





揭牌仪式上,刘春副检察长与汤方文副局长共同会签了《关于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与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。随后,检警双方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落实、机制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,一致认为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,是对检警协作模式的积极探索,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重要成果,为提高案件质量、强化监督质效、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





刘春副检察长认为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的成立标志着检警协作迈入了新阶段,双方将进一步拓宽协作配合的深度和广度。要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,一是凝聚思想共识,有效利用办公室在组织协调、监督协作、督促落实、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,在执法办案中加强协调、理解、支持、配合,推动法律监督同向化、系统化,实现双赢、多赢和共赢。二是完善协作机制,重点推动监督制约、协作配合等其他相关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,积极构建新型检警良性互动关系。三是加强信息共享,健全完善检警双方执法办案数据共享机制,实现重点数据双向交换,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、稳定、有效运行,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。





雷虎副市长在发言中指出,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的设立充分体现了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理念,检警双方要主动转变工作思路,加强协作配合,共同推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转变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紧盯基层民生问题,变被动末端处理为主动前端治理,推进类型案件精准诉源治理。二要提高办案效能,深入研判串并案件,深挖幕后操纵组织者,实现整体打击、链条打击的办案效果。三要强化执法监督,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,共享利用市公安局大监督平台,推进检察监督网格化,实现责任到人、无缝对接,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。四要加强沟通协调,以类案分析为抓手,检警双方共同研究推动解决类案背后深层次、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打好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组合拳,形成助推社会治理的合力。



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以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设立为契机,坚持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中心点,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;坚持以增强协作配合为关键点,促进执法办案提质效;坚持以强化信息共享为切入点,赋能监督配合再升级;坚持以提升业务能力为着力点,统一执法办案新理念,以“四个坚持”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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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

编辑:苑家铭

主编:汤婉滢

责编:陈   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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